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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 2018-12-26 12:32 瀏覽量 : 738起重機吊裝事故案例分析之安徽合肥電動單梁起重機墜落事故
(一)事故概況
2007年8月11日14時30分左右,安徽省合肥市長豐縣雙鳳工業區工業大道,安徽鴻翔建材有限公司發生一起起重機械事故,造成1人死亡,經濟損失22萬元。
事故起重機為電動單梁起重機,額定起重量為10t,制造日期2006年8月。該起重機自2007年1月安裝后,未進行安裝驗收和使用登記注冊。
事故發生時,事故起重機和另一臺10t電動單梁起重機協同作業,抬吊鋼制煤斗(重14.5t)。當煤斗升高至1m左右進行翻轉時,協同作業的起重機一側鋼絲繩突然斷裂,所有重量加在了事故起重機上,造成嚴重超載,致使事故起重機一端的軌道承受重量超過設計載荷,軌道變形,起重機墜落,砸中1名工人頭部,致其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1)嚴重違規作業。采用兩臺10t電動單梁起重機抬吊重量為14.5t的煤斗,并進行翻轉作業,一側鋼絲繩突然斷裂造成單臺起重機超載。
(2)使用前,未對起重設備和索具進行檢查。吊煤斗的起重用鋼絲索具已嚴重斷絲且有斷股,承重能力大大降低。
(3)無證上崗。起重機操作人員梁某未取得特種行業操作證書,違規從事起重機抬吊作業。
2.間接原困
(1)安全生產制度及操作規程不落實。鴻翔公司安全管理組織體系不完善,安全職責不明確,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安全檢查不到位,隱患排查不深入,違規作業現象普遍。
(2)員工教育培訓不到位。三級教育不落實,安全教育內容單一且比較膚淺,員工安全意識普遍較差,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違規操作成為常態。事故班組所有工人即招即用,全部未進行任何安全培訓。
(3)現場管理混亂。事故起重機未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安裝驗收和使用登記注冊即投入生產,生產作業無安全方案和技術交底,制作煤斗無翻轉作業指導書,特種操作人員無證上崗情況未能及時發現并制止等。
(三)預防同類事故發生的措施
1.強化現場安全管理,杜絕無證上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確保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真正落到實處。
2.加大設備檢查力度,切實發現并及時整改存在的各類事故隱患,確保做到沒有安全保障就不開工生產。
3.要全面深入開展全員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理念,切實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技能,提高遵章守紀自覺性。